《
文網文證經營許可證》簡稱《
文網文證》,是指經公司所在地文化廳(局)批準從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其中,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是指以營利為目的,通過向互聯網用戶收費或電子商務、廣告、贊助等方式獲取利益,提供互聯網文化產品及其服務的活動。
一、受理條件。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實際業務事項與申請事項一致。網絡音樂是指通過互聯網、移動通信網絡、固定通信網絡等信息網絡通過數字方式傳播的音樂產品,包括歌曲、音樂和圖片作為音樂產品的輔助手段。
二、辦理材料。
1.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設立申請表(網上辦理,免提交)
2.公司網站域名登記證。
3.業務說明。
4.經營管理制度。
5.授權委托書(網上辦理,免提交)
三、設定依據。
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令第51號。
規范性文件北京市深化許可證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工作計劃,北京市審查改革辦發20215號。
四、處理流程。
申請受理-審查與決定-認證與送達。
五、認證周期。
法定完成期限為20個工作日,承諾完成期限為13個工作日。
1.文網文證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為三年。
2.認證時間主要取決于審核時間和整改時間,上述辦理周期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