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擬對網絡表演者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確要求
南都記者注意到,《征求意見稿》主要規定了網絡表演經紀機構在開展經營活動過程中,對網絡表演者管理的要求,對開展經營活動人員配置的要求,對內容管理的要求,對未成年人保護的要求,不得以不當方式誘導用戶消費的要求,以及應配合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的監督檢查多個方面的內容。
其中提到,從事網絡表演經紀活動,應當依法取得《營業性演出許可證》。 網絡表演經營單位應當核驗平臺內網絡表演經紀機構資質,不得允許未取得《營業性演出許可證》或《營業性演出許可證》過期的網絡表演經紀機構在其平臺內開展網絡表演經紀活動。
網絡表演經紀機構為網絡表演者提供服務,應當通過面談、視頻通話等有效方式對網絡表演者進行身份核實。
網絡表演經紀機構不得為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絡表演經紀服務;為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提供網絡表演經紀服務的,應當對其身份信息進行認證,并經其監護人書面同意。
網絡表演經紀機構不得以虛假消費、帶頭打賞等方式誘導用戶消費,不得以打賞排名、虛假宣傳等方式炒作網絡表演者收入。網絡表演經紀機構應當加強對簽約網絡表演者的約束,要求其不得以特殊對待、語言刺激、承諾返利等方式誘導用戶消費。
網絡表演經紀機構應當對簽約的網絡表演者的違法行為、違規處理、投訴舉報等信息進行記錄、保存,進行動態管理,根據不同情形,采取限制服務、停止合作、提請行業協會進行聯合抵制等措施。
其中還提到,網絡表演經紀機構應當配備滿足業務需要的演出經紀人員,演出經紀人員與所簽約網絡表演者人數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100。
背后:行業協會曝光主播黑名單后曾有人以身試險
據南都此前報道,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網絡表演(直播)分會曾公布多批次主播黑名單,對行業內的亂象采取了相關措施。
2020年8月9日,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網絡表演(直播)分會公布第六批主播黑名單。其中,48名主播涉嫌從事違法違規活動,列入主播黑名單、行業內禁止其進行注冊和直播,封禁期限5年。
自2018年4月第一批主播黑名單發布以來,已有數百名主播上榜,“盧本偉五五開”、“MC天佑”、“喬碧蘿殿下”、“紅花會貝貝”等知名主播均在列。按照規定,被列入黑名單滿5年的主播,可移出黑名單。5年后本人擬繼續從事直播工作的,可向相關直播平臺重新申請注冊,具體是否同意開播由各平臺自行決定。
南都記者曾梳理發現,直播行業監管趨嚴,這六批被列入黑名單的主播中已有人“另辟蹊徑”以身試險,以使用小號在國內平臺直播、轉戰海外直播平臺或開公司直播帶貨等方式,仍在直播市場活躍著。
對此,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網絡表演(直播)分會秘書長瞿濤在2020年10月曾回應了南都的調查報道。
當時,瞿濤表示,當前對于黑名單主播的管控主要采取身份證實名信息監控,不可避免存在一些漏洞。“一般直播平臺人工審核注意到就會及時關閉相應直播間,我們協會接到相關舉報,也會及時和直播平臺聯系。”據他介紹,為加強監管,當時直播分會已聯合擅長音頻識別的企業,將有可能會對黑名單上的主播聲紋進行采集比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