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簡稱:文網文),藝術品類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是指通過網絡運行或經營網絡藝術品等進行商業化營利為目的,通過向上網用戶收費或者電子商務、廣告、贊助等方式獲取利益,提供互聯網文化藝術產品及其服務的活動,需得到當地文化局的同意或認可,由文化局頒發藝術品類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牌照,簡稱藝術品文網文證。
網絡藝術品活動是指將繪畫作品、書法篆刻作品、雕塑雕刻作品、藝術攝影作品、裝置藝術作品、工藝美術作品等通過數字化圖片或數字模型等表現形式,以互聯網或移動通信網等信息網絡為主要傳播平臺,以電腦、手機及各種手持電子設備為接受終端的二維平面圖形或三維數字模型作品。
1、公司注冊資金(100萬以上)
2、公司屬于全內資企業(注冊資金不能有外資)
3、公司股東及法人持有中國身份證(股東及法人不能是外籍身份)
4、公司有固定的辦公地址及場所
5、公司有良好的信息記錄
1、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
2、公司章程
3、公司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4、股權結構樹狀圖,追溯到自然人并提交公司所有股權資本構成中不含有外資成份的承諾說明
5、十個管理、技術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簡歷和學歷證明(相關專業的)
6、網站域名登記證明文件復印件
7、業務發展報告
一、企業基本狀況及產品介紹
二、分項報告
按照擬申請業務進行逐項分析,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行業背景分析;
(二)圍繞此業務企業已開展和擬開展的工作介紹;
(三)盈利模式分析;
(四)公司發展戰略及開展網絡文化工作的主要策略及具體措施,從內容、技術、管理等三方面進行具體闡釋。
(五)開展網絡文化工作的主要策略和具體措施;
(六)申報網絡文化企業需包括服務(平臺)模式、平臺自審制度、用戶權益保障措施、用戶賬號與實名銀行賬戶綁定情況、技術安全保障措施等內容;
注:業務發展報告內容應與申請表中所申請業務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