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特網數據中心業務(IDC)是第一類增值電信業務,是指利用相應的機房設施,以外包出租的方式為用戶的服務器等因特網或其他網絡的相關設備提供放置、代理維護、系統配置及管理服務,以及提供數據庫系統或服務器等設備的出租及其存儲空間的出租、通信線路和出口帶寬的代理租用和其它應用服務。
因特網數據中心業務經營者必須提供機房和相應的配套設施,并提供安全保障措施。
從事因特網數據中心業務就需要辦理因特網數據中心業務(IDC)經營許可證,全網IDC數據中心許可證,是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受理審批,獲頒該項行政許可的企業可以跨地區建設機房和開展服務器托管、網盤、云計算、虛擬主機、服務器租賃等IDC業務。
1、經營者為依法設立的獨立法人公司,公司實繳注冊資金1000萬(含)以上,其中貨幣資金不低于300萬; 2、公司屬于全內資企業(注冊資金不能有外資);
3、公司股東及法人持有中國身份證(股東及法人不得是外籍身份);
4、公司有必要的人員、辦公地址及場所;
5、公司有良好的信息記錄。
1、ICP/IP地址/域名信息備案管理系統;
2、IDC/ISP接入資源管理平臺;
3、IDC/ISP信息安全管理系統;
4、IDC機房運行安全評測。
1、業務發展和實施計劃研究報告;
2、技術方案研究報告;
3、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研究報告;
4、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和質量保障措施研究報告;
5、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6、工商檔案查詢章程;
7、完整詳細的股權結構圖及股東證件證明(自然人股東身份證、企業法人股東公司營業執照和工商檔案查詢章程);
8、已設立分公司營業執照副本,或控股子公司營業執照和控股子公司工商檔案查詢章程;
9、驗資報告原件或審計報告;
10、公司主要管理、技術人員身份證、學位學歷證明、社保證明、勞動合同;
11、房屋租賃協議、房屋產權證明;
12、機房租賃合同、出口帶寬租用協議;
13、企業基本信息登記表。
1、簽訂100%成功協議;
2、幫助企業搭建ICP/IP地址/域名信息備案管理系統、IDC/ISP接入資源管理平臺、IDC/ISP信息安全管理系統、IDC機房運行環境,保證100%通過評測;
3、公司準備材料;
4、撰寫和提交申請材料時間:1~3工作日;
5、審批部門受理時間:30~60工作日;
6、領取資質證書時間:0.5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