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對電影攝制、進口、出口、發行、放映和電影片公映實行許可制度。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電影片的攝制、進口、發行、放映活動,不得進口、出口、發行、放映未取得許可證的電影片。
在我國,拍攝制作到影院或電視臺等媒體公開放映的電影片,需執行許可證制度。有《攝制電影許可證》或《攝制電影片許可證(單片)》的公司、企業(包括影視文化公司),才可以拍攝制作電影片。
1、有電影制片單位和名稱、章程;
2、有符合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認定的主辦單位及其主管機關;
3、有確定的業務范圍;
4、有適應業務范圍需要的組織機構和專業人員;
5、有適應業務范圍需要的資金、場所和設備。
申請單位向省廣播電影電視局申報,省局在收到申請單位的申請書后20個工作日內,經審核同意后報國家廣電總局審批,不同意的說明理由;廣電總局在收到申請單位的申請書后9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單位。批準的,由廣電總局發給《攝制電影許可證》,申請單位持《攝制電影許可證》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不批準的說明理由。
電影制片單位申請書應當載明:
1、單位名稱、地址和經濟性質;
2、主辦單位和名稱、地址及其主管機關;
3、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住址、資格證明文件;
4、單位的資金來源和數額。
具體的營業性演出許可證信息可以